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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5/06/11
公告日期: 115/06/24
字  號: 115年劾字第24號
案  由: 南投縣政府簡任秘書許麗貞前任職消費者保護官期間,以不實發票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本案文件: 115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 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5年劾字第2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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