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5/06/09
公告日期: 115/06/16
字  號: 115年劾字第22號
案  由: 鍾立民擔任原左營分院病理檢驗科中校主任與門診部上校主任期間,利用其具有執行醫療職務而開立處方之權力,而使用莊姓藥商所經銷藥品,並自104年1月起至106年3月止,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184萬6,201元等情,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違反藥品交易倫理,嚴重破壞藥品市場競爭秩序,並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確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本案文件: 115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5年劾字第2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
新聞稿/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