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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5/10/19
公告日期: 105/10/19
字  號: 105年劾字第52號
案  由: 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呂理銘申請102年度實任檢察官連續服務滿7年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於進修期間未依規定變更研究計畫逕行休學,且未立即返職服務,嗣於核准之進修期滿後所提之研究報告與原核准研究主題不符,字數亦未達規定之3萬字,其進修期間又無可資認可之學分數及進修活動證明,均違反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之規定,未能勤慎執行職務以維護檢察官職位榮譽,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03/20 105年度鑑字第3號 呂理銘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陸個月。 106/3/27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5--52--呂理銘--司法院及公布版.doc 105--52--呂理銘--司法院及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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