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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5/06/11
公告日期: 115/06/17
字  號: 115教正0011
案  由: 范巽綠委員、蔡崇義委員、趙永清委員提:國立歷史博物館辦理「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用地申請撥用作業,未確實調查國有不動產使用狀況,落實檢查撥用不動產計畫書等文件之完整性及正確性,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5次退件修正。另於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低估經費,導致併入行政院核定之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報核過程中,因營建物價指數波動及典藏庫房構造型式反覆作業影響,致期間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要求終止契約,衍生新臺幣735萬餘元之不經濟支出,延宕計畫執行期程;另查庫房工程用地獨立並非在大南海文化園區內且相對單純,該館向文化部、行政院報核辦理過程冗長,未與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積極溝通協調單獨立案及SRC結構對庫房之重要性,核其辦理過程,共歷經8任館長(含代理)、5任部長,從行政院106年8月14日核定,至預定完工期限116年11月12日,耗時近10年3個月,效能低落,文化部位居關鍵性主導地位,監督管理不周,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
新聞稿/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