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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5/04/08
公告日期: 115/04/14
字  號: 115財正0003
案  由: 葉宜津委員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下同)108年進行「M1100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增產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下稱本計畫)可行性研究,規劃以新臺幣(下同)70.18億餘元辦理,該公司於基本設計完成後,未妥為因應營建工程物價指數飆漲、未向董事會說明超出預算來源如何籌措、未報經濟部修正計畫,即任由區外工程決標,預算增幅達63.98%;另於新冠疫情期間,亦未見實際因應措施,歷經長達2年、十餘次修正計畫會議始核定停辦本計畫,實際損失高達2.795億元,未記取本院前於108年及110年就相關投資欠缺警覺性或停辦造成損失,糾正及函請檢討改進經驗等情,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中油大林廠案糾正案文-決議版.docx 中油大林廠案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調查報告:
新聞稿/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