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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5/01/20
公告日期: 115/01/30
字  號: 115內正0001
案  由: 浦忠成委員、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提,林明佐(現改名為林康承)於110年8月24日起至113年5月間,先後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之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交往關係密切且複雜,未保持公務應有分際,並接受其餽贈不正當財物及利益,致林員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然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對於林員任職期間遭博弈集團人士滲透利用、蒐集偵查情資等違失情狀竟渾然未察,足見內部督察及政風系統嚴重失靈,重創警察人員形象,斲傷民眾對司法警察之信賴;另,林員因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包庇犯罪組織、包庇賭博、洩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明確,於113年8月23日遭檢察官起訴,詎警政署、刑事局及臺中市警局竟未依權責落實內部行政調查,洵有明顯失當。經核前開機關未盡督導之責,確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對外】115內正1.docx 【對外】115內正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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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