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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5/01/15
公告日期: 115/01/21
字  號: 115教正0001
案  由: 葉大華委員、施錦芳委員提:屏東縣政府暨所屬琉球國民中學未能善盡主管機關及雇主之保護義務與責任,任使代理教師A長期超時工作且工作壓力與業務負荷過重,終致過勞死亡;琉球國中除長期存在非常態人力配置,校長蘇傳桔更利用職權對校內教師施予精神壓迫構成職場霸凌,且未能妥善處理A師逝世後續事宜,又僅憑與他校校長私下協商即調用A師兼課,程序有重大瑕疵;屏東縣政府對轄下學校人事管理與職安監督機制失靈,對A師工時爭議未及時深入調查,且對不適任校長處置未盡及時,致損害擴大與延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則未落實職權調查及訪談證人等作為,且未詳實審究A師工作有備課需求等重要證據,基於錯漏之工作時數統計形成之醫理見解,致多項行政處分經司法機關撤銷,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5教正1)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1150116琉球國中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150116琉球國中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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