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4/08/21 |
| 公告日期: |
1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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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4國正0005 |
案 由: |
張菊芳委員、陳景峻委員、郭文東委員提「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11年辦理「○○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營區116等2棟兵舍整修工程」、「○○營區排水系統暨道路整修工程」3案採購,招標機關無正當理由,逕依投標須知說明,略以:契約單價以機關預算單價調整廠商單價辦理,顯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頒「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之一;另辦理「○○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承攬廠商提報之屋頂防水塗料送審資料與圖說規定之試驗方法數值未符;○○樓RF層樓梯間牆面之防水層高度僅50公分,與契約規定之施作高度100公分未符;監造單位審查承攬廠商提報之防水工程分項施工計畫,廠商未附施工人員相關技術證照文件供查驗,施工期間亦未見渠等到場簽證紀錄,均核與契約規定未符,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公布版)國防部所屬辦理設施修繕工程疑未臻周妥(114國正5).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國防部所屬辦理設施修繕工程疑未臻周妥(114國正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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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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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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