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4/08/06 |
| 公告日期: |
1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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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4財正0013 |
案 由: |
郭文東委員、陳景峻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花蓮縣政府暨所屬花蓮縣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及112年度執行「肉品批發市場畜產品冷鏈設施(備)補助計畫」所辦理之相關採購案,竟發生廠商同時辦理設計、監造及執行專案管理,監督機制形同虛設;未經同意擅自變更計畫內容增購車輛;於工程施工階段,未有效督促監造廠商落實查驗;設備並未安裝,竟仍認定符合契約規範而同意驗收;以及花蓮縣政府未善盡督導,實地查核之監督機制,形同虛設等,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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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 本案文件: |
1142200063花蓮縣肉品市場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修正.docx
1142200063花蓮縣肉品市場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修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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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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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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