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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5/17
公告日期: 111/05/19
字  號: 111內正0009
案  由: 浦忠成委員提,劍潭山親山步道不僅是臺北市民晨運健身的場所,也是國際旅客常造訪的景點,惟迄110年底,小小山頭上仍有188處休憩平台尚未處理,且部分棚架毀損、水電管路雜亂,或封閉私用、或破壞自然環境,不僅嚴重破壞該步道整體景觀,亦恐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臺北市政府未善盡維護公有場域及國際觀瞻之責,核有違失。又,該步道兩旁羅列諸如早覺會、山友會、羽球社、體育會、歌友會等私人團體所設置之房舍、舖面、棚架等各式各樣設施及設備,該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多年來未積極查處違章建築,查報列管比例明顯偏低,恐有危害水土保持之虞;該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雖自102年起辦理環境安全檢查改善及回收閒置休憩場域,惟迄今仍接引公廁用水供私人團體使用,致步道旁管線密布,造成景觀紊亂,復未一併查核私自引接電源轉供線路私用,造成用電安全疑慮;該府民政局對於步道沿途多達十餘家之寺廟,僅於96年及97年清查列管立案及未立案宗教場所共計8家,顯未落實每年清查及列冊輔導管理,亦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劍潭山糾正案文1110517上網.docx 劍潭山糾正案文1110517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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