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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3/15
公告日期: 111/03/17
字  號: 111內正0004
案  由: 林國明委員、蔡崇義委員、陳景峻委員提,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為求查緝績效,任由員警違反勤務紀律,在該分局自行劃定之「治安熱點(區)」隨機盤查民眾,又未落實教育訓練,導致少數員警僅憑個別主觀判斷,在欠缺合理懷疑之狀況下,任意攔查民眾;且留置及詢問現行犯期間,對其一律施用手銬及腳銬,不當侵害人民自由權利,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警察臨檢-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警察臨檢-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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