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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3/10
公告日期: 111/04/13
字  號: 111教正0003
案  由: 蕭自佑委員、鴻義章委員、林郁容委員提:國立臺灣大學未建立校內各研究倫理審查會間之橫向聯繫及勾稽機制,管理程序闕漏不周;該校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對於案關計畫未能核實審查,盡以信賴提案申請書內容及申請人為由,有失審查權責。彰化縣衛生局對於案關計畫之血清抗體調查作業屬性及依據未明情況下,隨即於2個月時間內,採集縣內6,260人血液,所為顯過於草率;該局另要求無症狀的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赴指定醫院進行採檢,違反禁止外出之規定;彰化縣政府藉由尊重專業說詞,規避監管該局之責任,且事後不思檢討仍強辯無疏失,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1教正3)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1110307(0310審查通過)(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1110307(0310審查通過)(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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