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3/08
公告日期: 111/03/10
字  號: 111交正0002
案  由: 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提,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辦理中港溪高灘地遊憩環境營造計畫,未事先協調解決工程施作聯外便道及適時申請取得河川公地使用許可,致延誤工程施作期程;且擅自辦理工程變更設計,造成多項攸關營運的必要基礎設施無法興建;又未妥編徵購聯外道路預算,使完工設施無對外通行的道路,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對外.docx 糾正案文-對外.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