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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2/17
公告日期: 111/04/13
字  號: 111教正0001
案  由: 賴鼎銘委員、賴振昌委員、蕭自佑委員、林國明委員提:臺北市立大學自102年經合併設校後,遲未積極預就該校校長遴選事宜訂定該校要點,詎至109年以臺北市政府依大學法授權訂定發布之「臺北市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有違大學自治為由,拒不辦理校長遴選作業,顯有重大違失;又臺北市政府作為臺北市立大學之主管機關,對於該校法規整備修訂及校長遴選作業,未能積極任事有效督導辦理,致臺北市立大學新任校長之遴選事宜,拖延至今,亦顯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1教正1)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北市大校長遴選案-1110218-修(上網公布).doc 糾正案文-北市大校長遴選案-1110218-修(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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