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5/07/22
公告日期: 115/07/31
字  號: 115社調0035
案  由: 田秋堇委員調查「據悉,截至114年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特定食品(如:果蔬汁、調製乳粉及包裝米粉等)公告須於包裝標明主成分之百分比。惟部分市售蘿蔔糕廠商疑為節省成本及製作時間,以化學調和粉製作,致消費者難以辨別;且未添加蘿蔔原料卻稱『蘿蔔糕』,亦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虞。另據審計部指出,國人對蘿蔔糕含有相應原料應具合理期待,卻因難從食品標示判別原料實際用量,致影響民眾消費判斷,並易衍生消費風險,事涉消費者權益,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本案文件: 蘿蔔糕案調查意見(上網).docx 蘿蔔糕案調查意見(上網).docx 蘿蔔糕案調查意見(上網).pdf 蘿蔔糕案調查意見(上網).pdf
其他案文:
新聞稿/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