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彈劾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5/07/14 |
| 公告日期: |
1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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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年劾字第28號 |
案 由: |
被彈劾人曾文煌於任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發電事業部核能發電處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期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14年8月8日提起公訴,其協助廠商通過驗收及取得標案,並收取賄賂計新臺幣220萬元,行為已觸犯收受賄賂、圖利廠商及不當招待等違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應予提案彈劾。 |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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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文件: |
115年劾字第2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5年劾字第2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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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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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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