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調查報告 |
| 審議日期: |
115/06/17 |
| 公告日期: |
1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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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社調0030 |
案 由: |
林文程委員、田秋堇委員調查「含過量添加物且未經許可之中國大陸蠟瓶糖、螺螄粉、辣條、麻辣花生等食品,未有申報查驗資料,亦非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或專案核准之中國大陸貨品,不得於國內販售,惟因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就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供自用』及一定金額、數量條件者得免查驗,似已產生部分人士藉此機制規避,造成不得輸入之食品及相關產品屢見於實體通路、網路購物流通。按近年中國大陸透過社群平臺(如抖音)宣傳炒作一波波爆紅食品,吸引民眾透過網路購入,是類小型食品物資未經食品查驗及許可輸入,即透過交寄快遞、物流業者來臺。為維護國民健康,究我國相關查核管理機制與查處措施為何?實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報告。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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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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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文件: |
個人輸入食品案調查意見(上網).docx
個人輸入食品案調查意見(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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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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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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