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調查報告 |
| 審議日期: |
115/05/14 |
| 公告日期: |
1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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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教調0013 |
案 由: |
葉大華委員、王美玉委員調查:據訴,尚姓退休教師(下稱尚師)前於臺中市、臺南市國民小學任教期間,疑對未滿14歲之人犯強制猥褻等罪,嗣於檢察官偵查期間潛逃,經法院發布通緝始緝獲歸案。該員前開犯行雖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惟仍有部分行為罹於追訴時效,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該員並涉及於前開任教期間體罰學生。究實情為何?尚師任教之學校及相關主管機關,是否未能全面掌握該員強制猥褻及體罰學生等情,致未能即時查悉並追究該員之刑事及行政責任?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是否未能即時發覺尚師潛逃?刑法未能就兒少性侵案件之追訴權時效起算為特別規定,有無修正必要?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調查報告。(115教調13)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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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 本案文件: |
尚志剛案調查報告-上網.docx
尚志剛案調查報告-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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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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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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