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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5/04/21
公告日期: 115/04/27
字  號: 115內正0005
案  由: 葉大華委員提,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於跨轄追緝毒品通緝犯時,未落實報告及通報程序且輕忽執勤安全,派出所主管亦疏於管控查緝情形;又未善盡謹慎查證之責,誤認某女教師為通緝犯配偶而逕予強押回派出所盤查,且員警於確認該名教師身分人別時,多次出言挑釁與羞辱,復剝奪其聯繫親友之正當法律程序權益。其執法過程涉有諸多不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侵害民眾權益甚鉅,嚴重斲傷警察形象,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1150421(公布版)糾正案文-鳳山分局案.docx 1150421(公布版)糾正案文-鳳山分局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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