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調查報告 |
| 審議日期: |
115/04/08 |
| 公告日期: |
1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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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財調0010 |
案 由: |
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報導,民眾從中國大陸進口東方收割家蟻等螞蟻,因農業部僅於成果報告認定該等螞蟻為有害生物,惟未予公告為有害蟻類,致檢察機關難以追訴行為人。究相關權責主管機關辦理動植物邊境管理及查驗,暨電商業者販售違規輸入商品之管理機制等,能否有效防範或遏止違法?現行針對限制輸入貨品許可之審查、有害生物公告增列更新、違法案件證據移送刑事調查之周延性,是否完備周妥?應否檢討修正?另目前快遞貨物報關流程是否周延?有無落實執行?相關防制機制應否研謀策進措施?事涉我國內農業環境生產安全,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調查報告。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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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 本案文件: |
1150830356螞蟻進口案調查報告-對外.docx
1150830356螞蟻進口案調查報告-對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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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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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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