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調查報告 |
| 審議日期: |
114/08/21 |
| 公告日期: |
1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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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4國調0018 |
案 由: |
賴鼎銘委員、蕭自佑委員、葉宜津委員調查「據審計部函報,陸、海、空軍採購『人員落海警示器』,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及軍售均有之。其中,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辦理驗收作業,疑有未能覈實查驗廠商所交產品是否為大陸地區產製,即逕予判定合格情形;海軍以軍購或洽特定廠商採購者,單價亦疑較同期間空軍以公開招標方式採購同規格產品為高,造成額外公帑支出。究三軍辦理『人員落海警示器』採購作業是否遵守採購規定?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之報告,提請 討論。(調查報告印附)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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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 本案文件: |
114國調18.docx
114國調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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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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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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