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4/07/08 |
| 公告日期: |
1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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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4交正0006 |
案 由: |
范巽綠委員提,交通部督導航港局依規協助專供引水工作所用之引水船,係多由業者以交通船替代,不僅船舶設備及安全等級參差不齊,且缺乏引水船性能標準等相關規範,現行雖規定引水船係由引水人辦事處置備,而未置備引水船者,可由引水人辦事處租用適當之船舶代用,然引水作業安全為維持港口正常營運之關鍵,卻欠缺引水船專用及性能標準等規範,顯未能保障引水人領航安全,又目前我國強制引水範圍及登離輪區域迄今尚未明確公告,造成引水作業爭議,無法確保航行安全等疏失,皆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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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引水人作業安全(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引水人作業安全(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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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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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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