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4/07/08
公告日期: 114/07/14
字  號: 114交正0006
案  由: 范巽綠委員提,交通部督導航港局依規協助專供引水工作所用之引水船,係多由業者以交通船替代,不僅船舶設備及安全等級參差不齊,且缺乏引水船性能標準等相關規範,現行雖規定引水船係由引水人辦事處置備,而未置備引水船者,可由引水人辦事處租用適當之船舶代用,然引水作業安全為維持港口正常營運之關鍵,卻欠缺引水船專用及性能標準等規範,顯未能保障引水人領航安全,又目前我國強制引水範圍及登離輪區域迄今尚未明確公告,造成引水作業爭議,無法確保航行安全等疏失,皆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引水人作業安全(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引水人作業安全(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
新聞稿/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