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4/02/13 |
公告日期: |
1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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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4教正0006 |
案 由: |
賴鼎銘委員、蕭自佑委員、葉宜津委員提:國立東華大學理工一館於民國(下同)113年4月3日上午因天然災害(地震致電氣因素或化學品翻覆等複合因素)起火燃燒,其中B棟物理系於第一時間掌控火勢而得以滅火,D棟化學系卻因實驗室內化學品貯存不當、化學品櫃未妥適固定、未設置化學品清單、未適當執行應變、化學品危害通識制度不足等原因,導致消防人員難以入室搜尋火點並進行災害搶救,又因存放大量書籍、化學品及化學氣體管線連通,造成火勢蔓延及化學反應爆炸而致該棟建築損毀,東華大學實難辭管理失當之責,且與教育部108年4月編訂「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有間,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4教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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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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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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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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