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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8/07
公告日期: 102/08/07
字  號: 102財正0050
案  由: 程委員仁宏、陳委員永祥提︰台電公司東部發電廠發生重大工安事件,造成所屬員工溺斃身亡,該廠未落實管制作業規定,水路課長非涉行負責人卻擅逾權回報並要求隧道送水,值班主任不但未聯繫電氣組涉行負責人,而且未依規定收回輸水隧道涉行許可卡副卡,於確認人員已全數撤離前未依公司標準作業程序,即率爾指示恢復送水,肇致電氣組涉行負責人傅彥誠因水位升高走避不及而遭沖至下游龍溪壩中而溺斃,造成工安重大事件;另台電公司東部發電廠未確實管制進出人員身份與涉行範圍,災害發生當日該廠土木組及電氣組申請之輸水隧道涉行許可證登載人員與實際進入隧道人員不同,且電氣組勘查地段非屬涉行許可證核准之範圍等,顯示依規定申請之涉行許可證徒具形式。本案相關人員未依輸水隧道涉行作業管制標準程序執行任務,一連串疏失導致1位優秀員工死亡之重大工安事件,台電公司長期怠忽監督考核,平日疏於工安演練、內控失調,除造成工安事件之外,且損及公司形象及政府權益,該公司事後責任追究檢討,亦涉有未盡周延及從寬認定之嫌,顯與工安事件不成比例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144東部發電廠工安意外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2000144東部發電廠工安意外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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