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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1/15
公告日期: 102/01/16
字  號: 102財正0003
案  由: 陳委員永祥、李委員復甸、馬委員秀如提:臺塑六輕工業區自民國99年迄101年底發生之工安事故達34起,遭檢舉之異味空污事件達22次,長期對當地公共安全及環境品質造成嚴重衝擊,然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大量投注之稽查、管理等行政資源卻未能有效整合,成效明顯不彰,且雲林縣政府收受之多起鉅額捐款用途部分既欠明確亦乏合理關聯性,並遭疑藉端勒索企業之訾議,行政院洵難辭監督不周之責。又,自84至101年間,臺塑企業對該府轄內相關單位之捐款計高達新臺幣45.86億元,該府收受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平均每年亦達2,400萬元以上,卻未切實運用於工安改善及污染防制工作,竟反一再以「未反應事實之確切數據與內容」率爾登載於公函或新聞資料,並諉責中央主管機關,致誤導民間團體據此指控政府,肇生中央、地方政府公開相互指責,嚴重斲傷政府公權力及形象,亦重創環評公信力。經核上開各機關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020六輕工安糾正案-公布.doc 102000020六輕工安糾正案-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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