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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11/07
公告日期: 101/11/07
字  號: 101財正0046
案  由: 陳委員永祥、馬委員秀如提︰蘭嶼地區部分機關、學校(宿舍)及住民於自用住宅用電免費之情況下,用電明顯偏高,有浪費能源之嫌,部分住戶甚至將住宅用電移為營業使用,台電公司長期怠於查對取締;另退輔會支領月退俸退伍軍人適用優惠電價缺乏法律授權依據,經審計部於92年提出審核意見後迄未改善,無故拖延等情,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156用電優惠制度糾正案文.doc 101000156用電優惠制度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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