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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06/14
公告日期: 105/12/12
字  號: 100交正0012
案  由: 李委員復甸、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線建設,行政院八十四年間原核定由高雄市政府自辦,詎三年後遽改弦易轍,兩度函促該府改採民間參與(BOT)方式辦理,決策過程草率且監督不力;交通部為迎合政策推動,高估自償率且督促高雄市政府據以推動,導致後續營運虧損窘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BOT政府投資部分併交民間投資人辦理之適法疑義,未衡酌個案實情並邀集權責機關審慎研商,即草率作成「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爭議性函釋;高雄市政府恣憑曲解上開函釋,將政府出資千億元之採購幻化為政府投資,由投資人獨攬且不受政府採購法監督,且該府後續核議政府投資額度,以及興建營運合約之議定、簽約及履約監督等過程,亦有諸多缺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違背法定程序,公告停止重大工程引進外籍勞工於前,嗣為應本案投資人所請,復補充公告放寬BOT業者引進外勞,決策過程悖離常情,且未善盡外勞管理查察監督職責,致生剝削牟利、苛刻管理等侵害外勞人權之不法情事,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116100交正12++(糾)高捷糾正案文(委員會審定版0614)+(2).doc 100000116100交正12++(糾)高捷糾正案文(委員會審定版06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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