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04/07
公告日期: 105/12/06
字  號: 100內正0011
案  由: 陳委員永祥、馬委員秀如提︰內政部營建署未依規定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採購評選委員圈核作業,不當越級簽報,行政程序確有違誤,又該署為工程專業機關,接受經濟部委託代辦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採購,理應加強監督管理,戮力達成計畫目標,卻未善盡職責,致工期嚴重延宕,且完工後爭議連連,爭議金額竟高達約工程總價之三分之一;另內政部政風單位作業未及於機關高層主管,防貪查弊產生漏洞,致衍生不法弊端,招致訾議,相關行政作為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內正11糾正案文(審議版).doc 100內正11糾正案文(審議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