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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7/27
公告日期: 111/08/02
字  號: 111社正0008
案  由: 王幼玲、王美玉委員提:苗栗縣政府在無明確的法律授權下,雖是以保護縣民的健康與經濟安全為由,於110年6月7日公告「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外,禁止外出」的禁足令,但限縮包括沒有傳染病接觸史的所有移工的人身自由,已嚴重侵害移工人權,且一再為實施全縣移工禁足令飾詞卸責;苗栗縣政府未能依法行政,並擴權解釋法令,致法律規定形同虛設,肇生移工差別性的歧視待遇,侵犯人權,核有重大怠失。勞動部未能提供移工在臺工作與生活必要資訊或法規訊息,皆透過雇主與仲介代為轉達。COVID-19疫情初期,指揮中心和勞動部在口罩實名制與公費疫苗預約平臺,忽略在臺灣多達70萬移工族群的資訊近用需求,以致移工接受資訊不完整、不對等;疫情期間,每日皆有疫調足跡、防疫宣導等大量資訊更新,卻欠缺與移工直接溝通的資訊管道,未能即時整合資訊並翻譯成移工理解的語言或文字;於110年5月推出「LINE@移點通」,但迄今加入好友人數僅占在臺移工22%,且與國人有資訊時間與內容的落差,致發生有移工不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而未接受篩檢,或對疫苗資訊以訛傳訛,而未能及時接種,造成疫情擴散之虞,爰均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移工宿舍群聚與防疫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移工宿舍群聚與防疫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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