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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0/08/17
公告日期: 110/08/23
字  號: 110內正0010
案  由: 施委員錦芳提,新竹縣政府就民眾申請依祭祀公業條例第51條規定代為標售無人申報之祭祀公業土地,允應本於權責代為標售,惟該府卻推諉塞責,以「懷疑代為標售之土地為其他祭祀公業所有」、「基於尊重私權及避免損害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作為未啟動查詢及標售作業之理由,甚至要求陳訴人自行釐清代為標售之土地所有權人是否為祭祀公業,未能依法令處理,應作為而不作為,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公義和嘗糾正案文上網.docx 公義和嘗糾正案文上網.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