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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0/05/13
公告日期: 110/08/02
字  號: 110教調0003
案  由: 葉大華委員調查:據悉,新北市某公立高中一年級導師實施「五五酷刑」班規,違規學生抽取彈珠實施懲罰,懲罰內容包括背誦心經、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原地衝破保鮮膜及扣國文總平均2分等不合理規定。兒童權利公約(CRC)第29條第1項第1款揭示教育的目標在使兒少的人格、才能及精神、身體的潛能獲得最大程度之發展。我國「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學生應有合理申訴管道及機制,「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亦明定輔導與管教的目的、原則及考量,應尊重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輔導與管教方式應符合學生人格尊嚴。據悉,該教師除導師班級外,亦在科任班級實施懲規,顯行之有年非偶發事件,須再瞭解其他教師是否有類似管教措施?另校方表示對此班規不知情,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是否針對本案進行澈底調查?另本案涉及「高級中等教育法」中,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合法權利,與對學生實施獎懲措施之合法程序及申訴救濟機制是否完整,該校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針對該案之處理方式是否妥適?此外教育部對是類案件發生之處理原則,及如何落實高級中等學校輔導管教措施相關學生權利之規定,均有深入調查實際狀況之必要等情案調查報告。(110教調3)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本案文件: 班規案調查報告0513會後版(上網公布).docx 班規案調查報告0513會後版(上網公布).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