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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1/04/11
公告日期: 101/04/12
字  號: 101司調0024
案  由: 余委員騰芳、葉委員耀鵬調查「96年修正通過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監察通訊結束時應通知受監察人,惟前經本院調查發現,96年12月11日至98年底僅75.4%依照規定通知,未通知之情況嚴重,剝奪受監察人事後救濟機會,影響人權甚鉅;究99年度依照規定通知情況為何,有無追究相關責任乙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