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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06093內正0039黃委員勤鎮、林委員鉅鋃提「彰化縣秀水鄉公所辦理﹃彰五四線秀水橋改建工程﹄,原規劃設計未考量有欠週延。致遭當地居民抗爭質疑排洪斷面不足及橋面高程過高,造成工程延宕多時、工程費用驟增、當地交通長期壅塞、居民生活不便,且未函報彰化縣政府核准,擅自將造價達三百六十萬元之十二支預力粱以五萬一千六百八十八元低價予以變賣,不僅程序不備,且有賤賣財務之嫌,顯有不當;彰化縣政府居上級機關,對委辦工程未盡監督之責,亦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093000148內130次秀水橋弊案糾正案文(新版).doc 093000148內130次秀水橋弊案糾正案文(新版).pdf 093000148內130次秀水橋弊案糾正案文(新版).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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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06093財正0038林委員將財、林委員時機、馬委員以工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陸軍總司令部、海軍總司令部、空軍總司令部、聯勤總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其所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彰化縣政府所屬、法務部所屬監獄看守所等,所管國有公用土地被占用情形嚴重,處理績效不彰,上開管理機關及其主管機關國防部、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彰化縣政府、法務部,不但多未落實國有及公有被占用土地清理及處理方案規定,且至民國九十二年度被占用情形仍多未改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國防部各軍種、教育部,建立所管國有公用土地資料有欠完整;管理機關管理國有土地,未重視土地界址,致無法迅速有效處理土地被占用問題,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3000147公用土地占用案糾正文.doc 093000147公用土地占用案糾正文.pdf 093000147公用土地占用案糾正文.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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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22093內正0037林委員將財、林委員鉅鋃提「臺北縣政府對於轄內核准設置之﹃德山土資場﹄,未能督飭所屬落實土石方處理資料查核作業,任由業者長期違法收受事業廢棄物牟利,經民眾檢舉勘挖確認違法事實後,卻仍一再寬延縱容,不依規定逕予撤銷該場設置許可,亦未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實,覈實處罰,並依刑事訴訟法告發,詎料嗣後竟再核准業者以設置轉運資源再生利用功能為名,重新啟用營運,悖離行政程序法規定,斲喪政府公信;另該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對於案內業者不服罰鍰之訴願決定,未經詳實審酌違法情節,即自為罰鍰減半之處分,亦有悖離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之違誤。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093000146內129北縣德山土資場收受廢棄物案糾正案文(定稿).doc 093000146內129北縣德山土資場收受廢棄物案糾正案文(定稿).pdf 093000146內129北縣德山土資場收受廢棄物案糾正案文(定稿).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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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21093財正0037李委員伸一、馬委員以工提:為行政院衛生署於九十二年以補助方式,由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辦理「全國山地離島地區整合式篩檢服務計畫」,其徵選及審查過程不符公開、公平及公正原則;又未依「該署補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復假借「補助」之名,遂行「委託研究」之實;且迄今仍未達成既定之計畫目標及篩檢項目,足見其執行績效不彰等;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3000144山地醫療糾正案文.doc 093000144山地醫療糾正案文.pdf 093000144山地醫療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93/09/16093教正0009呂委員溪木、古委員登美、黃委員武次、黃委員煌雄提︰推動九年一貫課程,政策躁進,未經充分研究實驗,在師資培育、教師在職訓練及配套措施均未完備之際,匆促推出並貿然加速實施;開放民間編印國民中小學教科書,審查效果不彰,以致內容疏漏、課程銜接不易、價格偏高、學校採購弊端頻傳;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後,改變師範校院之定位,未及時訂定配套措施,影響師範校院之轉型及發展;師資培育缺乏規劃,師資供需失衡、流浪教師問題嚴重;對全美語幼稚園與幼兒美語補習班之管理,未善盡主管機關之責,核有諸多違失與不當,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09300013993教正9國民教育糾正案文.doc 09300013993教正9國民教育糾正案文.pdf 09300013993教正9國民教育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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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16093教正0010呂委員溪木、黃委員武次提︰教育部推動教育改革,未依既定之教育改革行動方案執行;行政院於執行期限屆滿前一個多月始核定該方案之修正案。多元入學方案實施以後,「一試定終身」之缺失固已改進,然「公平性」卻遭質疑,且其制度設計過於複雜,復未能減輕學生及家長之壓力及負擔,肇致社會各界諸多非議,均核有未當,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09300014093教正10多元入學糾正案文.doc 09300014093教正10多元入學糾正案文.pdf 09300014093教正10多元入學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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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16093教正0011林委員鉅鋃、古委員登美提︰花蓮縣政府辦理水璉國中校舍興建工程,未依教育部核定計畫規模興建,且計畫執行控管作業欠當,除導致後續工程經費不足而持續要求追加鉅額經費及延宕招生時程、更改招生方式外;更因人事費用偏高、人力資源及相關建築及設備或閒置或使用率偏低,肇致經營績效不彰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09300014193教正11花蓮水漣國中糾正案文.doc 09300014193教正11花蓮水漣國中糾正案文.pdf 09300014193教正11花蓮水漣國中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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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08093內正0035詹委員益彰提「自五十五年起宜蘭縣員山鄉公所未配合系爭三七五出租耕地標示變更,辦理租約內容變更登記,致使八十五年宜蘭縣政府辦理農地重劃分配土地之出租耕地面積發生錯誤,衍生後續諸多爭執,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顯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3000138內128糾正案文-員山鄉公所辦理三七五耕地租約案.doc 093000138內128糾正案文-員山鄉公所辦理三七五耕地租約案.pdf 093000138內128糾正案文-員山鄉公所辦理三七五耕地租約案.pdf 已結案
93/09/08093內正0036趙委員榮耀提「內政部除未依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擬具海埔地整體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致目前海埔地開發個案僅急為解決棄土問題而欠缺整體縝密考量,亦未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檢討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前以法律規定或以法律明列其授權依據;復未依海埔地開發審議規範規定及區域計畫委員會決議,疏未對該委員會歷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大會及相關機關人員均質疑之填土料源問題確實查核無誤,即率核發大台北地區工程剩餘土石方填海計畫申請案(下稱本案)之開發許可,且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疏未會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委員及邀集專家學者、團體出席本案環境影響評估第二階段現場勘查及聽證會。又台北縣政府未依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疏未於本案公開展覽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內政部審查;經核上開各機關均有違失,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3000145擎宇糾正案文.doc 093000145擎宇糾正案文.pdf 093000145擎宇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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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23093國正0014黃委員武次、黃委員勤鎮、謝委員慶輝提「海軍陸戰隊補給大隊長期漠視管制性零附件庫儲之安全措施及實物移交工作,形成庫房安全及管理漏洞,且該大隊未落實安全查核機制,監督管制機制失能,聯合後勤司令部亦未切實依規執行催繳管制作業,致連續發生九○手槍及報廢四五手槍槍管失竊案,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300013693正-14-海軍陸戰隊.doc 09300013693正-14-海軍陸戰隊.pdf 09300013693正-14-海軍陸戰隊.pdf 已結案
93/08/23093國正0013柯委員明謀提「國防部空軍後勤司令部及採購稽核小組等單位,未落實空軍畢琪行政專機發動器材採購案之驗收與稽核作業,影響飛航安全,洵有違失,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300013593正-13-行政專機.doc 09300013593正-13-行政專機.pdf 09300013593正-13-行政專機.pdf 已結案
93/08/18093內正0034柯委員明謀提︰為台北市政府前國民住宅處(九十三年三月三日因組織精簡整併入都市發展局)辦理松山新村國民住宅乙標工程興建計畫,核有未經核備即逕自執行、執行效能不彰、未依約追究建築師責任、未積極處理使用執照請領事宜及未積極追償解約損失等效能過低,及未盡職責情事,均有疏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3000133內127松山新村糾正案文.doc 093000133內127松山新村糾正案文.pdf 093000133內127松山新村糾正案文.pdf 已結案
93/08/18093內正0033郭委員石吉、柯委員明謀提︰「據陳訴:渠父所有之住宅區土地,前遭不當徵收,作為學校用地,且未依徵收目的使用,經查其中現位於台北市南港區玉成段四小段八七四地號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自始迄今,仍劃定為住宅區,台北市政府未依徵收興辦事業目的使用,且違法興建公教住宅配售予私人;同地段八五七地號土地,自始迄今,亦均未曾劃設為都市計畫學校用地,迨至陳訴人提出異議後,土地使用分區,始由住宅區變更為公共設施機關用地,惟迄今逾二十年,仍未完成使用計畫,台北市政府行事消極怠惰,行政院與內政部針對歷次訴願與再訴願決定,亦未能釐清事實,依法妥為審處,嚴重影響原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均難辭違失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3000137內127林森林案糾正案文核定版1.doc 093000137內127林森林案糾正案文核定版1.pdf 093000137內127林森林案糾正案文核定版1.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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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17093財正0036廖委員健男、林委員將財提:行政院衛生署耗費鉅資推動醫療網第期計畫,惟其規劃、執行、管考措施有欠縝密,造成醫療資源浪費,財務效能不彰;又未妥為配置人力、建構評估衡量指標,致行政支援作業、統計資訊蒐集、溝通協調工作均有所不足,無法達成既定計畫目標,洵有諸多疏失之處,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3000131醫療網糾正文.doc 093000131醫療網糾正文.pdf 093000131醫療網糾正文.pdf 連結已結案
93/08/12093教正0008趙委員榮耀、黃委員煌雄、謝委員慶輝提:近年來高等教育容量超快速擴增,致師資水準追不上學生之成長,大學校院之「生師比」年年增高,單位學生分配之教育資源則逐年遞降,倒退至民國七十八年之水準,造成高等教育質量失衡,教育品質傾向惡化,以及教育法令之修訂,教育行政體制之改造,遲滯不前,影響大學的再生及高教競爭力的提升,均顯示教育部推動高教改革,規劃欠周、開放過速,以及整體執行力不彰,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09300013093教正8高等教育糾正案文.doc 09300013093教正8高等教育糾正案文.pdf 09300013093教正8高等教育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93/08/12093教正0007黃委員煌雄、林委員秋山提:近年來我國雖努力推動成人教育,惟迄九十二年底,國內十五歲以上人口不識字率仍高達三•○二%,有五四•八萬人不識字,距先進國家二%之標準甚遠,顯有怠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詳全文09300012993教正7終身教育糾正案文.doc 09300012993教正7終身教育糾正案文.pdf 09300012993教正7終身教育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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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04093內正0032李委員友吉提「嘉義市政府以八十六年六月十一日八六府工都字第四一七八五號簡便行文表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草率將坐落該市育人段六七六、六七七、六七八、六七九地號(屬「田」地目)及同地段六七五地號(屬「建」地目)之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誤載為﹃住宅區﹄,嗣遭土地所有權人持向該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將該等土地合併為﹃建﹄地目土地,嚴重戕害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之管制功能及公信力;又該府對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核發作業,全盤授權承辦人員一人決行核發,卻毫無相關複核、檢查等稽核監督機制,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093000122內126吳美菱訴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doc 093000122內126吳美菱訴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pdf 093000122內126吳美菱訴案糾正案文(委員會通過版).pdf 已結案
93/08/04093內正0031林委員時機、林委員將財提︰「關於﹃台二十一線一三三公里經沙里仙至東埔路段聯絡道路復建工程﹄,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未確實釐清道路屬性與管理權責機關,工程計畫與設計復未經權責主管機關審核,即率爾核定預算交由南投縣政府辦理;南投縣政府未依法先行取得土地管理機關及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同意即倉卒發包施工;內政部營建署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設施應如何實施預先評估環境影響迄未訂定統一之準則,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復未迅速審慎處理本案,致迭生爭議;又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亦未能善盡土地管理機關之職責,未積極評估所轄林道復建工程之妥適性,均有怠忽與違失等情。」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3000118沙里仙溪林道糾正案文126.doc 093000118沙里仙溪林道糾正案文126.pdf 093000118沙里仙溪林道糾正案文126.pdf 連結已結案
93/08/04093內正0030黃委員武次、黃委員勤鎮、張委員德銘提「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國防部辦理財產移撥作業,因國防部關於後勤移撥之指導與作業,有欠周延,兩機關所屬單位財產管理有欠落實,相關人員尚非嫻熟業務法令,以致延宕耗時,缺乏效率;又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財產管理單位眾多,迄未資訊化,缺乏連繫統合控管機制,致財產管理規定形同虛設,火砲迄未辦理財產入帳,連同海神計畫系統之高價值裝備,均未落實保養維護,械彈管理亦不符規定,洵有缺失,爰依法糾正」之糾正案文。...詳全文093000117海巡案糾正案文126.doc 093000117海巡案糾正案文126.pdf 093000117海巡案糾正案文126.pdf 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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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8/04093財正0035黃委員守高提:按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以下簡稱國衛院)係政府依該院設置條例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依該條例第三條規定,行政院衛生署為國衛院主管機關,對其業務與財務,依法應有主管監督之職責,然行政院衛生署對國衛院捐助章程之核定、監督規範之適用與修正,均欠妥當,該院常務董事會之召開、實際進用人員情形、相關人員之兼職、公務用車與車輛之管理、及租用停車位之使用等均有違失或不當之處,該署長期以來未能確實有效督促該院依法行事,顯有疏失,亦難辭監督不周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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