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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9年6月份提出調查報告51案 彈劾8案 糾正13案 函請改善48案

  • 日期:109-07-01

監察院109年6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51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8案、彈劾8人,依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或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3案、函請改善案48案。

 

監察院統計6月收受人民書狀計948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967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200件,屬陳訴性質書狀767件,以案計算為564案,其中派查7案。

 

6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47案;送請機關參處113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161案;併案處理136案;核派委員調查7案。

二、彈劾案8案: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王全中在職期間,於其胞妹所涉之刑事訴訟中,以辯護人自居,積極參與相關程序,甚至為此多次表明檢察官身分,以及曾有「具狀聲請交付審判」之核屬執行律師職務情事,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情節重大;原桃園縣政府前副縣長葉世文於102及103年間,向改制前桃園縣政府不實請領特別費及縣政業務費共計新臺幣98,679元,違法事證明確;空軍作戰指揮部所屬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聯隊部前聯隊長林重宏任職期間,持續多次以通訊軟體(Line)向女性部屬傳送不當稱謂及簡訊,部分時間為深夜或清晨時段,並有不當肢體碰觸情形,其身為單位主管未能以身作則嚴守分際,對女性部屬頻密傳訊,言行不當逾越分際,嚴重損害國軍形象,確有重大違失等案。

三、糾正案13案: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開發計畫」,事先未和當地居民充分討論及徵求其意見等情案,糾正臺北市政府;屏東縣政府及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對轄內樂樂等5家畜牧場應依畜牧法第4條第2項規定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裁量怠惰案,糾正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枋寮鄉公所;澎湖縣西嶼鄉池東國民小學未踐行正當法律程序違法解聘王姓教師,該縣政府亦不當核准,糾正澎湖縣政府及該縣西嶼鄉池東國民小學;有關大鵬灣BOT開發案違約,經仲裁應返還保證金3億元,糾正交通部觀光局;誠正中學彰化分校搖房暴動事件,法務部未能確保矯正學校教育品質之均等及良善,對特教學生未積極轉介專業資源處理,亦未監督訂定相關管理規範,顯有怠失等情,糾正法務部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