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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8年1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42案 彈劾3案糾正10案 函請改善29案

  • 日期:109-01-02

監察院108年1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42案,其中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3案、彈劾6人,依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0案、函請改善案29案。
 
監察院統計12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178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222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216件,屬陳訴性質書狀1,006件,以案計算為682案,其中派查17案。
 
12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60案;送請機關參處267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93案;併案處理145案;核派委員調查17案。
二、彈劾案3案:被彈劾人臺北市政府參議陳慶安酒後駕車犯公共危險罪,經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情節重大;被彈劾人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將公務手機交予他人供聯繫私人事務之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被彈劾人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分隊長沈大祥中校等4人,利用人頭檢舉人詐領檢舉獎金,不法所得高達新臺幣737萬餘元,經判決有罪,違失情節重大。
三、糾正案10案:臺南市政府對緊急安置之黃童,未及完整評估,即指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先行媒合並安置於寄養家庭等違失案,糾正臺南市政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紊亂,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致對預算持續加碼,造成國家財務負擔,均有違失案,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奧會未確守國際禁藥規範,遭國際組織警告,國訓中心違法任用受禁賽處分選手為教練,糾正教育部;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搶救普悠瑪出軌意外,未掌握關鍵資訊,緊急通報與演練不足案,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障、聽障、精障者欠缺協助資源,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情,糾正法務部及所屬矯正署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