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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27期 108.11.08發行
監察院調查「布袋港閒置養蚊」案 促使活化發揮功能   監察調查處

  嘉義縣政府辦理「布袋港多功能港埠計畫」,經審計部97年查核發現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監察委員尹祚芊為避免布袋港淪為蚊子港而浪費人民血汗錢,乃立案調查。

  案經調查完竣並於98年4月提出調查報告,發現相關缺失,諸如:「嘉義縣政府辦理『布袋港多功能港埠建設計畫』,未依法取得土地開發、造地施工許可及建造執照前即發包施工,致已完成之設施迄今無法營運使用而閒置,耗費公帑新臺幣(下同)3億7,072萬餘元」、「嘉義縣政府對蚵架等施工障礙物未積極採取具體作為在先;二度公告該等障礙物遷移作業,未見公權力落實執行排除及妥處漁民抗爭在後,復未依合約規定處置工程進度落後問題,延宕計畫時程」、「交通部未依法對於嘉義縣政府執行本計畫及預算執行情形訂定管考規定,並切實督導考核」等,因此糾正交通部、嘉義縣政府。

  案經監察院持續追蹤改善後,布袋港閒置問題,已獲得解決,據嘉義縣政府108年7月16日於該府網站刊登新聞稿指出:「……台灣西部唯一全功能遊艇專用碼頭國際布袋遊艇港7月16日熱鬧開幕,台灣公主遊艇公司以BOT及ROT方式取得35年經營權,預計投入2.4億元打造成為台澎地區遊艇生活圈及跳島旅遊的重要休閒基地……」,且據該府評估,每年可節省250萬元維護管理費用,35年達8,750萬元,土地租金與定額權利金收入預估為1億1,400萬元,合計超過2億元,布袋港自此獲得新的生機,使得布袋港逐漸發揮功能,並有助於逐步發展海洋觀光與增進海洋觀光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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