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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31期 109.03.10發行
監察院調查高齡駕駛執照管理制度 督促全面納管提升國人交通安全   綜合業務處、監察調查處

  據108年2月18日自由時報報導:「93歲老翁駕駛車輛突然開進臺北捷運唭哩岸站,車子還開上階梯撞進捷運站售票口前,所幸該起車禍沒有波及無辜民眾……他向警方坦承,誤把油門當煞車才導致車禍。」

  我國「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已於106年7月1日正式上路。普遍而言,高齡者在視力、聽力、反應和協調能力都會有所衰退,導致駕駛車輛易有潛在危險,藉由定期換照評估可使自身及用路人安全多一層保障。

  惟監察院調查,交通部公路總局(下稱公路總局)原以年滿75歲駕駛人作為「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之實施對象,需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然最後竟以「若年滿75歲以上駕駛人(近60萬)全面實施換照並不簡政」為由,將制度實施對象改為納管修法後才屆滿75歲者,及受違規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之逾75歲駕駛人,而非全面納管,恐危及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查交通部曾請外交部協助蒐集各國作法,各國管制年齡自65歲至70歲、75歲及80歲不等,惟均全面納管,並無差別待遇。且我國75歲以上駕駛人於汽車、機車A1類事故肇事率均為各年齡層之首、年滿75歲起之失智症盛行率倍增;另依內政部統計處資料,107年男、女性平均餘命分別為77.55歲及84.05歲;及公聽會(含網路平臺)、專家學者會議等共識,公路總局原規劃年滿75歲以上駕駛人全面為納管對象,實較為合理。

  監察院為關懷國人行車安全,於調查後糾正公路總局,交通部將提前做本制度之全面檢討,並積極依檢討結果研擬相關執行方式及修法等細部規劃。監察院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期待藉由制度改善,及提醒高齡者交通安全觀念,改善交通號誌、提升大眾交通工具與計程車補助等多元管道,促進高齡者及全體用路人交通便利性、安全性。

百件郵袋憑空消失逾1小時 臺北關長期輕忽轉口貨物安全 宜加強把關 嚴防安全漏洞
綜合業務處、監察調查處


  107年5月初曾發生由基隆港海運進口來自中國、裝有中國郵政128件「郵袋」之貨櫃,擬再由桃園機場自由貿易港區轉空運出口時,整個貨櫃竟被貨櫃車拖走,超過1個多小時後才再開回來的事情,國門把關著實令人捏一把冷汗。

  經監察院調查發現,當時該貨櫃運抵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股份有限公司貨棧,因已過該公司規定拆櫃進倉時間,在未經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下稱臺北關)核准下,直接將貨櫃停放於空地待隔日拆櫃進倉。未料,卻在深夜被載走,過了1個多小時才又再開回來。由於本案貨櫃來自中國,為走私之高風險地區,貨櫃在進港時臺北關並未加強抽檢檢查,海運貨櫃出站前未能即時通知空運貨櫃監管關員或派員隨行監管。加上該貨櫃未有如GPS等裝備確實掌握車輛動態,途中車輛開往何處或停靠何地均無法得知,僅仰賴貨櫃加封電子封條以確保貨物安全,任由貨櫃車自行開往貨棧,安全監督管理明顯不足。

  臺北關長期輕忽轉口貨物安全上的風險,貨物轉運過程疏於監管,又對於自由貿易港區倉儲業者自主管理可能衍生安全上的漏洞未能預先防範,導致貨棧內貨櫃遭移動情事發生並涉及非法行為,斲傷執法機關形象,違失重大,監察院依法提案糾正臺北關,要求臺北關檢討改進相關措施。

  海關業務包含處理出入境旅客行李通關、空運進出口貨物通關及自由貿易港區等,皆是把關國境的第一道防線,相關措施更需細膩周全,嚴防安全漏洞,勿讓不法人士有可乘之機,危害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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