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首資訊
回主畫面 第136期 109.08.10發行
監察院調查「自閉症患者照顧資源」案 促使地方政府建置情緒行為支持中心及提供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專業支持   監察調查處

  聯合國於2006年12月13日正式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CRPD),並自2008年5月3日生效,該公約揭示「促進、保障與確保所有身心障礙者充分及平等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並促進對身心障礙者固有尊嚴之尊重。」我國亦於103年8月20日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3日施行,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宣示我國與身心障礙人權保障之國際標準接軌及保障身心障礙人權之決心。

  本案緣自基隆市一名母親因長期照顧自閉症的小六兒子,疑心力交瘁,於107年1月25日攜兒燒炭自殺,衍生家庭悲劇事件,又鑑於罹患自閉症者,往往帶給家屬沉重的照護負擔,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及各縣市政府提供自閉症者及其家屬照顧資源及協助措施是否周全完備,尤以有嚴重情緒行為問題的自閉症者醫療、行為輔導、生活協助的機制,自閉症者社區生活及安置的資源配置與長照服務的給付規劃等應全面盤點,政府部門長期忽視自閉症家庭的需要是否有失職之虞等,均有詳加瞭解之必要,監察委員王幼玲及張武修(第5屆委員)關心此一問題,爰立案調查。

  經監察院調查發現,基隆市政府相關機關執行自殺關懷訪視及身心障礙者評估未盡確實,服務未能有效進行資訊整合,導致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未能即時獲得所需服務與協助;衛福部未能正視自閉症者及其家庭之需求及服務,亦未統計有嚴重情緒行為之自閉症者及身心障礙者人數,更未督促地方政府建置情緒支持及行為輔導專業服務團隊,且委辦計畫中行為輔導員人力僅5名,所能提供之服務能量,嚴重不足,均有怠失。

  案經監察院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後,衛福部及地方政府對於具嚴重情緒行為之自閉症等身心障礙者,已提出下列改善作為:

  1. 辦理「108年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整合模式試辦計畫」: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新竹市等4個試辦縣市執行社工及行為輔導員培訓課程,受訓人數計15人;實地督導縣市行為輔導服務團隊計17次、辦理團體督導3次。截至108年12月底,提供家庭照顧者或社區式服務提供者評估諮詢服務計70人、120人次;提供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專業支持計39人、808人次。於109年新增補助桃園市、臺南市、雲林縣、屏東縣等4縣市辦理,並由試辦縣市針對社區網絡相關人員辦理基礎培訓課程,以提升相關專業知能。
  2. 辦理「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改善計畫」:109年1月至3月已成立5家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特別門診,與28家精神醫療機構(含精神科診所)合作建置轉診制度;與24家身障機構及25家個案生活層面網絡機構共同合作,建立外展服務模式。
  3. 協助地方政府建立「困難安置個案協調平臺」:自108年起,衛福部要求接受加強照顧服務費之受補助單位應有至少1人(教保督導以上,中階或高階主管職位)完成情緒行為處理與輔導課程,並自109年起,應有至少1人完成種子師資課程培訓。
  4. 「建置未來5年(105年-109年)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計畫」:截至109年3月底,輔導各地方政府設置658處據點(含社區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居住及家庭托顧、失能身障日照及失能身障家托)。
  5. 協助地方政府建置「情緒行為支持中心」: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透過申請109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於該局無障礙之家北區分院3樓建置情緒行為支持中心,並預計於110年啟用;另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預計於110年提案建置。
  6. 基隆市政府衛生局及心理衛生中心已強化執行自殺關懷訪視、強化自殺關懷訪員風險評估能力、連結其他網絡協助等事項。另該府身心障礙評估人員及相關訓練,已增加心智障礙類的特質介紹及訪談技巧授課比重,並自108年1月1日起成立社會工作科,整合保護性服務與高風險家庭服務,建立保護服務及兒少高風險家庭集中受理通報及派案中心。

  本案母親攜自閉症子燒炭自殺之憾事,顯示身心障礙者仍多由家庭獨力承擔照顧的壓力及負荷。監察院已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藉以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之維護,奠定促進及保障人權之基礎條件,為達到CRPD揭示「促進、保障與確保所有身心障礙者充分及平等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並促進對身心障礙者固有尊嚴之尊重」,監察院將持續追蹤各政府機關對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所提供之資源與服務,以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回主畫面
英文網 陽光法案主題網 人權保障主題網 建築物主題網 中華民國審計部
頁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