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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36期 109.08.10發行
監察院調查花蓮縣政府媒體記者招標案 督促完善採購作業程序 捍衛新聞自由及中立
綜合業務處、監察調查處


  美國「保護記者協會」主辦的二○一六年國際新聞自由獎晚會上,獲頒終身成就獎的CNN首席國際特派員阿曼波(Christiane Amanpour)警告,在一個「後真相」(post-truth)成為年度代表字的世界,「我們更需要致力於真實的新聞報導。」(引自天下雜誌〈後真相的世界,要更努力追求真相〉)

  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專業獨立之新聞報導是健全民主政治之根基,民主法治國家除應確保包括新聞自由在內之言論自由不受侵害外,亦應積極建立新聞媒體應有之中立、客觀及可信度,避免被少數人壟斷或控制,以擔任監督政府濫用權力,避免腐敗的關鍵性角色。

  花蓮縣政府於106年、107年間辦理「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採限制性招標,分別邀請14家媒體共15名在地記者,以個人議價簽約方式蒐集輿情、撰擬文稿、照片及影片,計25件採購招標案,給予每位媒體記者新臺幣(下同)14萬7千元至28萬3千元不等款項,花費546萬6,300元公帑。

  花蓮縣政府此舉無疑使新聞媒體成為公部門之傳聲筒或代言人,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的信賴,其危害尤甚政府機關在新聞媒體之置入性行銷,形同收買媒體記者,有違憲法第11條規定保障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以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之意旨。

  監察院調查後,通過彈劾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謝公秉、該府行政暨研考處處長林金虎及該處新聞科科長黃微鈞,移送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結果,分別判決記過、減俸及罰款等懲戒處分。監察院並提案糾正花蓮縣政府,移送行政院督促花蓮縣政府檢討改進。經監察院持續追蹤改善情形,花蓮縣政府已將相關違失列為採購稽核加強稽核項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亦函知各機關,應以本案為鑑,確遵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5款、第6款規定,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新聞報導將影響民意或政策的趨向,政府應竭力捍衛新聞自由及中立,監察院除賡續以民為本,關心相關議題外,亦有賴從業人員持守新聞專業倫理,方能使來自各方多元的聲音兼容並蓄,成為「人民心聲真正的傳聲筒」。

雞蛋飆漲 一蛋難求 農委會未積極掌握先機進行調控 監察院糾正農委會   綜合業務處、監察調查處

  108年1月初左右,走進賣場的雞蛋販賣區,以前習以為常滿滿的雞蛋,卻呈現空空如也的情形,連超商茶葉蛋也收攤,加上散裝雞蛋零售價格自107年6月每公斤新臺幣(下同)49.87元,一路漲至108年1月每公斤70.07元,蛋價不斷攀升。雞蛋是國民飲食,是攝取蛋白質的主要來源,國人平均每人每年雞蛋消費量已超過318顆,但那段時間雞蛋飆天價,有錢卻買不到,「蛋荒」景象前所未見。

  蛋價飆升又買不到蛋的原因,主要是107年的823水災,造成130萬隻蛋雞淹死,加上回收戴奧辛與芬普尼問題雞蛋、種雞場疫苗問題致雛雞受損等種種因素,導致蛋雞產蛋率下降,形成產蛋缺口,蛋價居高不下。此等現象彰化雞農感受最為深刻,並身受其苦,惟當時仍不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積極作為;同為行政機關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107年6月迄108年3月間,共19次實地查訪5大賣場雞蛋價格走勢,計有13次漲幅超過10%,顯示相關短缺及漲價跡象早於107年下半年逐漸顯現,也先後向農委會瞭解原因,該會卻仍對蛋價波動反應慢半拍,遲未有所作為。

  未料,農委會在108年2月2日發布一則新聞稿:「近期蛋價無明顯波動 農委會密切掌握產銷」,該會認為蛋價無明顯波動,零售價格也無上漲的理由。該則新聞稿反映內容明顯與現況嚴重脫節,更與民眾感受差距甚遠,108年1月全臺早已深陷「蛋荒」及「蛋價飆漲」之苦,農委會身為主管機關,卻未及時掌握先機並積極調控,放任雞蛋短缺及價格持續攀升半年以上。108年2月22日農委會再發一則新聞稿:「農委會協同產業全力穩定雞蛋供應」,才說明缺蛋原因。短期內兩則新聞前後矛盾,農委會明顯未善盡主管機關對蛋品產銷調控之職責,亦有斲傷該會專業形象及徒增社會大眾疑慮之虞,種種違失,監察院依法糾正。

  農委會遭監察院糾正後,已一一提出相關作為因應,如辦理109年度全國蛋雞場普查以盤整蛋雞產業實際現況,作為有關法令規範研修及規劃產業輔導政策之參據;建立產銷資訊調查內部稽核制度,加強產銷資訊調查資料之研判、核對與勾稽;亦將相關風控機制納入「109年度家禽產品產銷失衡處理機制」等。目前「蛋荒」風波已過,雞蛋產銷已恢復正常,希望主管機關藉由此次經驗引以為戒,未來遇到類此狀況,更能提前預防及因應,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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