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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26期 108.10.09發行
高雄市大寮區農地遭業者作廢鐵工廠使用 產生噪音及空氣污染 監察院促請高雄市政府依法處理
監察業務處


  民眾多年來向高雄市政府檢舉,該市大寮區邱厝坪段農地,遭業者違規作廢鐵回收工廠使用,產生噪音及鐵鏽粉塵、粒狀物,影響周邊住戶健康及安寧,生活品質降低,有苦難言。因此,當監察委員到高雄市巡察時,特地遞交陳情書,希望監察院督促高雄市政府貫徹執行公權力,協助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

  監察院收到陳情案後,立刻發函到高雄市政府,以瞭解案件之處理情形。高雄市政府來函表示,就空氣及噪音污染部分,該府環境保護局已不定期派員進行稽查,並要求工廠加強灑水及場地管理,以維護鄰近空氣品質。另外,就業者違反土地使用管制部分,該府都市發展局自104年起至108年5月止,持續對業者裁罰9次,處分金額高達新臺幣174萬元,但該工廠仍持續有違規情事,不作改善,已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斷水斷電,108年6月24日執行強制拆除。

  本案經由監察院督促,高雄市政府積極處理,確實已經有效改善空氣品質及減少噪音污染情形,並依法強制拆除違規工廠,解決多年的民怨,維護民眾的利益。監察院非常重視民眾的陳情案件,針對民眾之訴求,透過監察職權的行使,督促行政機關積極作為,貫徹執行公權力,達成民眾對監察院保障人權、紓解民怨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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