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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26期 108.10.09發行
監察院關心我國科技人才流失 促請政府重視並積極研謀對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政府近年投入許多育才、留才和攬才之相關計畫,惟國內外機構之評比卻透露出我國人才流失與短缺的現象,且據審計部資料顯示,科技人才流失與高等研發人力分布失衡,恐不利厚植國內產業研發能量。監察委員陳小紅、包宗和、章仁香關心國家之總體競爭力,乃立案調查。

  調查發現,就業薪資偏低及友善環境不足係高科技人才出走重要因素,我國每年移出高階人力約2萬至3萬人,移入專門技術性行業別人次僅1萬6千餘人次,引進藍領外勞近60萬人,凸顯「高出低進」之國際人才流動問題。加上近年國外來臺挖角科技及學術人才,已從「教授級」向下延伸至高中畢業生階段,不利我國重要尖端科技產業發展。此外,我國高等教育體系明顯向低成本之服務業相關科系傾斜,復因少子女化衝擊,未來學研人才恐將減少。惟政府對於科技人才流失情形,不僅未能通盤調查及掌握相關數據,且機關橫向聯繫與資源綜效發揮缺乏整合,此等缺失業經監察院函請行政院檢討改善。

  案經監察院持續追蹤,行政院所屬相關機關業建置統計數據掌握機制及提出積極改進作為,包含: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國人赴海外工作人數統計」、「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就業概況」;國家發展委員會調查「科技產業薪資概況」;科技部提升科研人員各項補助經費,運用稅賦措施提高科技人力實質薪資(如:修正「所得稅法」、「產業創新條例」、「公司法」);教育部建置大專校院系所增設調整及招生名額調控機制,推動薪資彈性化;勞動部將檢討外籍專業人士在臺工作是否符合產業發展需要等。另為落實「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方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業於107年2月8日施行,國家發展委員會並已研擬「企業資產擔保法」,及研修「動產擔保交易法」,以改善產業投資環境,吸引並留住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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