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首資訊
回主畫面 第134期 109.06.10發行
監察院調查「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案 保障身心障礙者工作權   監察調查處

  在職場上發現部分雇主常以「沒有無障礙環境」、「工作內容不適合」等理由,拒絕身心障礙者就業;另員工規模達一定門檻之公私立單位以定期契約僱用身心障礙者,致身心障礙者長期薪資低、無升遷機會,皆損及權益。監察委員楊美鈴、尹祚芊、王美玉及章仁香關心此一問題,爰立案調查。

  經監察院調查發現,身心障礙者長期面臨勞動參與率低、失業率高、薪資低、從事非典型工作及入不敷出等困境,為排除就業障礙協助其脫貧自立,行政院亟應整合跨部會資源,除積極開發多元適性之就業機會,營造友善職場環境外,更應務本從教育面著手,提高身心障礙者教育程度以符就業市場所需。又身心障礙失業者平均找到工作的時間為一般人的2倍多,且多數未透過政府協助就業服務,顯見就業服務措施宣導及利用度嚴重不足,勞動部允應確實檢討強化就業服務資訊之傳播及宣導,以降低身心障礙者進入職場之困難度。

  再者,因應人口高齡化,我國未來勞動力人口將面臨嚴重下降之趨勢,而以103年來看,身心障礙者非勞動力人口中,尚有2.3%(近2萬人)有就業意願然尚未進入就業市場,為促進身心障礙者人力之有效運用,以提升我國勞動力與經濟力,勞動部允應積極研議因應。又勞動部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前訓練之參訓率僅占勞動力人口中失業者之2成餘、成功推介率不到5成,訓練普及度與就業銜接媒合度均有待確實檢討加強改進,且應就有工作能力者,針對其不同障別,提供適性之職業訓練及就業媒合,以達成訓用合一之目標,並就後續就業安置輔導作為亦應落實辦理。

  此外,103年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制度雖進用率已達130%以上,然而尚有1,567家義務機構未足額進用,勞動部允應加強輔導改善;另公私立機關(構)進用比率不一,私立機關(構)實際進用比率已高達140%以上,勞動部允宜研議提高法定進用比率之可行性,以擴大提供有能力工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又部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尚未研訂獎勵及輔導所轄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辦法,亟待勞動部積極協調改善,以增加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再者,無障礙環境普及程度尚有不足,為增加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勞動部與內政部亟應發揮橫向聯繫整合功能,協力研議擴大舊有建築物之適用範圍,創造無障礙之就業空間。

  案經監察院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後,在勞動部方面,截至108年10月止,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機關(構)計1萬7,714家,應進用身心障礙者5萬9,323人,實際進用8萬4,635人,已超額進用2萬5,312人,超額進用人數之比率42.67%。在經濟部方面,為鼓勵企業厚植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列為新創事業獎加分項目,加分項目包括「推動性別主流化」、「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企業重視環境保護」、「使用電子發票」、「企業增聘員工」、「提升員工薪資福利」及「企業誠信倫理」等共7子項,符合項目者可於總分加0.5分,並已納入新創事業獎規劃宣導中,鼓勵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新創事業以第16屆至第18屆近3年參選資料統計,企業平均員工人數13人,共有59家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在衛生福利部方面,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生活補助發放金額計新臺幣(下同)212億729萬餘元,平均每月受益人數達34萬8,386人;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發放金額計88億911萬餘元,平均每月受益人數達4萬8,015人;輔具費用補助發放金額計6億7萬餘元,受益人次為7萬63人次;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的部分,輕度補助1/4、中度補助1/2、重度以上全額補助,其中中央補助中、重度部分,發放金額計34億4,468萬餘元,受益人數達57萬5,137人。

  此外,勞動部提升身心障礙者就業具體措施之落實,持續落實定額進用制度,並依身心障礙者需求提供個別化及專業化之職業重建服務,經統計自104年迄108年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達11萬9,482人。另108年身心障礙者參加專班式職業訓練人數1,574人,結訓1,347人,其中養成班就業473人,就業率38.9%;108年身心障礙者參加職前融合式職業訓練人數3,844人,結訓3,031人,就業1,492人,就業率49.22%。內政部亦已會銜勞動部於108年11月13日以台內營字第1080817184號、勞動發特字第10830017992號令訂定發布「內政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在案。

  回主畫面
英文網 陽光法案主題網 人權保障主題網 建築物主題網 中華民國審計部
頁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