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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37期 109.09.10發行
內政部、勞動部、外交部打擊「逃逸外勞」與「非典型假結婚外籍配偶」合流犯罪 監察院持續追蹤辦理中   內政及族群委員會

  103年間監察院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函報及報載:近來屢有「逃逸外勞」與「非典型假結婚外籍配偶」(尤以越南裔為眾)合流犯罪,組成暴力、色情集團,在臺從事非法活動,嚴重敗壞國內治安等情,經調查發現現行外籍配偶移民機制及員警查緝仍有待檢討改進等情。

  案經監察院調查並持續追蹤,經勞動部於109年6月15日函復,為有效嚇阻並嚴懲非法聘僱、容留或非法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該部已研擬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按所非法容留或聘僱外國人之人數,每人處新臺幣(下同)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另非法仲介按所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之人數,每人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而非法媒介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40萬元以下罰金。另持續推動修法法制作業,每6個月將就業服務法之修法進度函復監察院。

  另內政部移民署已要求該署同仁,實施大陸地區配偶來臺面談及平時進行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生活查察時,主動積極探查有無違法跨國(境)婚姻媒合案件,針對持停留簽證入國後申請變更為居留之外籍人士,亦逐一實施查察。又外交部已要求相關駐外館處,確實依法辦理請託關說事件之登錄,以杜絕此類「逃逸外勞」與「非典型假結婚外籍配偶」(尤以越南裔為眾)合流犯罪情事繼續發生。

  監察院並將持續監督內政部等部會後續推動辦理情形,以保障國內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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