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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25期 108.09.10發行
某市立高中教官集體投訴受到不當對待 監察院督促市府妥適處理 以維護校園和諧的工作環境   監察業務處

監察院接獲某市立高級中學教官連署檢舉,該校主任教官常因同仁在工作上沒有達到要求,就在辦公室以粗鄙的語言,大聲謾罵咆哮,讓同仁苦不堪言;另外,該主任教官疑在校外兼課,卻沒有依規定報請學校同意。本件關係到該校教職員的工作權益,及公務員不得兼職的規定,監察院非常重視,立即函請市府調查並處理。

經過市府約談相關人員,進行查證後,證實該名主任教官確實有濫權辱罵同仁的不當行為及違法兼課情形,於是報請教育部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人員獎懲作業要點」規定,分別核布記過一次懲處。

本件陳情案在監察院督促下,給予違法失職的公務員應有的警惕,也還給學校教職員一個安心和諧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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