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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16期 107.12.10發行
監察院調查臺南市新興攤販集中場及小北商場案 促進政府善盡公產管理的職責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士東市場有著全臺唯一五星級菜市場的稱號,連續好幾年拿下臺北市傳統市場評鑑第一名,市場大門印有自治會找人設計的Logo,兩側還掛著印有中、英、日、韓文的歡迎標語,士東市場自治會長迎面走來笑著說,『我們士東經過改造後,現在來的人次有三成都是觀光客,有時候還有日本人包遊覽車,一整團帶來參觀。』」(引自中央社文化+第九期〈百年傳統全新感受 看見未來菜市場〉)

傳統市場蘊含在地生活樣貌、濃厚的人情味,在色、香、味的人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如何保有傳統特色,並注入新的活力,除了市場自治的發想,政府的管理亦不可或缺。

臺南市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於72年間,以原臺南市政府為起造人,由民間投資出資興建,82年3月交由原臺南市政府接管,然該府任由攤商違法改造承租建物內部隔間或加蓋違建,空置鋪位隔間亦遭打通占用,未善盡公產管理的職責。

監察院對上開情形立案調查發現,承租人將鋪位增建為2、3樓及將行走的通道私自搭建或堆積雜物等情形普遍,部分攤商甚至將走道設置鐵門圈圍作為倉儲使用,完全堵塞無法行走,臺南市政府雖多次函請改善或查報拆除,惟無具體成效,嚴重影響公共安全。

且攤商將鋪位做為純住家、倉庫及車庫使用,或筵席餐飲、招牌製作等工作室,營業項目違反零售市場管理自治條例及使用行政契約規定,又無法有效維護清潔衛生,致環境髒亂、易生病源;另市場租約已屆期不續約,惟迄今多數攤商仍占用未能排除。

  另查臺南市政府管理小北商場,無視公共安全重要性,任令違章建物使用超過30年以上,迄今尚無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申請許可;對占用市場用地且為市場營業的攤商未積極納入管理,致占用市有地已長達10年,仍未能簽約合法租用。

  監察院為提升公共安全、促進政府善盡公產管理的職責,於106年7月糾正臺南市政府,並持續追蹤該府改善中,期待優質的攤商管理,為你我的日常生活創造更多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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