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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93期 106.01.10發行
陽光法案執行情形
  •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105年12月21日舉行第5屆第28次會議,審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案48案(48件),裁處11件,計處罰鍰新臺幣(下同)246萬元,37件毋庸裁處;審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調查案1案(1件),毋庸裁處;審議政治獻金查核案26案(61件),裁處(含沒入)40件,計處罰鍰(含沒入)508萬1,716元,6件查無違法情事或毋庸裁處,15件決議保留〔備註:陽光四法查核(調查)案件可能涉有多位查核(調查)對象,故呈現1個查核(調查)案可能有多件裁罰或不同查核(調查)結果情事,爰有裁罰件數大於審議案數之情形。〕;審議上開類型以外之其他案件6案。
  • 105年12月份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罰鍰處分案件,提起行政訴訟2件;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鍰處分案件,提起訴願10件。
  •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監察院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0,031件。
  •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監察院許可政黨政治團體依法申請設立之政治獻金專戶5戶;同意變更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同意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9戶(請連結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政治獻金專區→政治獻金公告事項)。
  •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擬參選人依法向監察院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並經許可者共有18戶,分別為第17屆苗栗縣獅潭鄉鄉長補選1戶、第17屆屏東縣三地門鄉鄉長補選1戶、第17屆屏東縣里港鄉鄉長補選1戶、第18屆屏東縣議員補選1戶、第2屆高雄市鳳山區國泰里里長補選2戶、第17屆彰化縣田尾鄉鄉長補選1戶、第12屆臺北市大安區黎和里里長補選1戶、第17屆花蓮縣花蓮市市長補選3戶、第17屆南投縣仁愛鄉鄉長補選1戶、第17屆雲林縣口湖鄉鄉長補選1戶、第2屆新北市汐止區興福里里長補選1戶、第12屆臺北市文山區樟新里里長補選1戶、第20屆基隆市七堵區堵北里里長補選1戶、第2屆臺中市清水區裕嘉里里長補選1戶、第2屆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里長補選1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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