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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92期 105.12.09發行
監察院促珍惜自然資源 落實水土保持 保護臺東縱谷原始山林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賴桑(賴倍元)30年來在東勢大雪山種樹,耗資20億,種下了30萬棵樹。他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把山上的不毛之地變成珍貴森林。他把守護森林變成畢生志業,決心要傳給一代又一代一個美麗的臺灣森林。他訂下種樹的三不政策:不砍伐、不買賣、不留給賴家後代。…… 『人生到底在追求什麼?』賴桑會問上山去看森林的友人。我多麼希望這些人下山以後會要求自己:即使不是『根留臺灣』的種樹人,但千萬不能做一個『債留臺灣』的白吃者。」(引自遠見雜誌第345期)。

臺灣本島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地形多山陡峻,山地、丘陵即占臺灣全島總面積3分之2,且地質脆弱及地理環境易受颱風豪雨侵襲,再加上氣候變遷,以致於洪水、土石流等天然災害頻仍。生於斯,長於斯,臺灣自然環境與日常生活關係緊密,山坡地之水土保持及保育管理至關重要,如同賴桑般根留臺灣的種樹者不僅是森林的守護者,更是環境永續的領頭羊。

臺東縣的山坡地占全縣土地面積近94%,位居全臺第2位,其雖屬寶貴的自然資源,但如管理不當,亦可能淪為天然災害的禍源。然據悉該縣山坡地違規濫墾及超限利用嚴重,監察院關心國土保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爰積極調查發現,臺東縣全縣面積351,525公頃,近5年來山坡地違規使用並經處分有案者即達399件,面積215.53公頃,違規使用明顯。而臺東縣政府竟漠視該縣山坡地違規使用嚴重之實情,怠於行使山坡地水土保持核准案件施工期間及完工後之檢查職權,未能防微杜漸,導致山坡地屢遭合法掩護非法的手段濫墾,且未能有效查報山坡地違規使用案件,查報後的現場會勘查證及裁罰亦多所延宕,任由違規人心存僥倖拒不改正,而觀望者競起效尤,致該縣山坡地違規使用未獲有效遏止。監察院為防杜濫墾牟利的私慾不斷浸蝕環境,於105年2月糾正臺東縣政府,促其依水土保持法積極行使職權,並採取各種制止、強制改正等手段,以遏止不肖歪風持續蔓延。

人與環境是生命共同體,在人類經濟發展取得利益的同時,經常對環境造成無法復原的改變及破壞,如若我們無法停止以掠奪者的姿態對待環境,那每一次的環境損耗將猶如埋下一根根的炸彈引線,未來大自然的反擊必定是加倍奉還。惟有人人正視資源的有限性,順應自然法則,將「環境保育」內化為生活的一部分加以踐行,自然環境才得以循環不竭,真正共生、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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