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首資訊
回主畫面 第90期 105.10.07發行
圖片 監察院調查大陸海漂垃圾案 金門獲補助1.4億元解決問題   

大陸海漂垃圾污染金馬地區海域及沿岸生態,影響漁業發展及地區景觀,經過監察院調查並督促相關機關改善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已規劃於105年至109年辦理「離島3縣市淨灘及海漂(底)垃圾清除處理5年計畫」,並編列補助經費新臺幣(下同)4億2,477萬元,其中補助連江縣政府9,435萬元;補助金門縣政府1億4,568萬元,此筆經費對於協助離島辦理淨灘、海漂垃圾清除、海洋環境教育宣導、垃圾轉運處理及資源回收等相關工作,將有所助益。

金門縣政府辦理「清淨家園環境維護管理暨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已獲得環保署於104年9月9日及同年10月12日審核同意,每年編列中央配合款50萬元支應,金門縣政府並依程序於104年10月16日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俟審查通過後,再爭取105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計畫之補助辦理。

連江縣政府也提出「連江縣海(底)漂垃圾調查及清除計畫」,104年至107年計畫總經費共計5,760萬元,其中環保署補助990萬元、地方配合款600萬元及離島建設基金4,170萬元,以供辦理清除海漂垃圾業務。

海洋是面積最廣大的國土,為使世代子孫擁有美好的環境,並能永續利用海洋資源,監察院仍將持續督促相關機關,落實海洋環境之保護,使我國成為海洋保育模範生,贏得國際尊敬。

  回主畫面
英文網 陽光法案主題網 人權保障主題網 建築物主題網 中華民國審計部
頁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