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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88期 105.08.10發行
圖片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司法院所屬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學院   ●司法及獄政委員會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林召集人雅鋒、孫副院長大川、方委員萬富、仉委員桂美、王委員美玉、章委員仁香、陳委員慶財等委員,於105年7月22日巡察司法院所屬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學院,瞭解有關司法行政業務、法官在職進修及其他司法人員職前研習等情形。

巡察委員先巡視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科技法庭、閱卷室及掃描中心、國際會議廳等辦公環境;嗣後巡視法官學院的模擬法庭、階梯或互動教室、餐廳、宿舍、圖書館、演講廳、國際會議廳等教學及生活環境。

巡察委員於巡察座談會議中聽取業務主管簡報,針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辦案績效部分,在裁判維持率或駁回率有無相關資料分析,作為將來建立專庭法庭或專股的評估資料;司法電子化部分,僅在資料使用與儲存部分電子化,但對於法律效力及電子認證部分尚無法解決,有無整體規劃及法制配套修訂方向;法官辦案除稽催、管考之外,對法官積案量太多,情節嚴重,有無獎懲;對於行政訴訟案件量日益龐大,有無考慮調整各行政法院管轄區域;目前已辦理稅務案件之線上起訴,就其他土地、建築、考銓及勞工保險部分,有無評估規劃未來施行順序;以及如何加強統一法律見解等多項建言,促其釋疑及檢討。

其次,巡察委員針對法官學院研習方向之擬訂部分,關於法官到法官學院在職訓練或進修比率;現今法官年輕化,如何加強社會經驗、邏輯推理教育訓練課程;原住民專業法庭如何落實並發揮其效能;如何訓練原住民專業法庭的法官,使之對原住民有深入的認識;對於軍法審判業務、新移民人權部分,有無相關訓練課程計畫;審檢分立,訓練非一體,邏輯上是否有爭議,司法界與學界如何接軌,養成教育與傳統法學訓練有無不同等諸多問題,提出建言,督促檢討及因應。巡察委員另針對有關防逃機制、優遇法官評定問題,促請司法院檢討及研議。

上開巡察在司法院的安排下圓滿順利,參與巡察委員分別提出多項深入精闢的建議,提供機關借鏡與檢討,監察院將持續追蹤管考,務期落實中央機關巡察功能,發揮監察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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