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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88期 105.08.10發行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石化氣爆須防杜 監察院為民保幸福   ●監察調查處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三路與二聖路口之地下石化管線,於103年7月31日晚間發生氣爆,釀成嚴重傷亡,迄今雖已歷2年,傷痛依然存在,監察院沒忘記當時在暗夜中哭泣的人們,針對整起氣爆案完成調查並持續追蹤後,促請相關機關採改善對策,對維護石化管線安全,有所助益,並藉此撫平人們心中的傷痛。

經監察院調查後,經濟部除已訂定發布「工業管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協助地方政府加強地下工業管線維護管理計畫」及「地下工業管線聯合查核計畫」,據以強化石化管線安全管理,督促相關事業單位每日至少巡查管線1次外,並已全面完成國內32處既有長途石油、天然氣管線穿越排水箱涵之改善工程,更已新設「高雄管線管理中心」、「值班台」、「中油公司圖資測繪處」及「14家石化廠商資訊互看平台」,對於石化管線相關工作、資訊之統合、查詢、聯繫及通報作業,大有助益。

其次,勞動部於接獲監察院調查意見後,104年已實施石化及大型化學工廠安全衛生專案及歲修檢查達587場次。內政部消防署已對不明氣體洩漏源之偵測與確認作業,責請各消防機關協調地方政府管線主管單位、業者等提供管線套圖,配合相關單位共同辦理搶救演練,也配合經濟部前往高雄市、宜蘭縣完成43處石化管線聯合檢查作業,並於104年7月14日函頒「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4年中程計畫」和修訂「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將工廠廠區外用於輸送石化原物料或產品之地下工業管線,納入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之管制範圍,據以管理,並要求地方政府就管線部分督促毒化物運作廠場依「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擬訂相關強化管理措施。

此外,高雄市政府已於104年6月25日將「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報請經濟部轉行政院備查;該府水利局業將石化管線圖資套繪雨水下水道路徑,已於104年1月9日將19處具危險性者,全數遷改完成;該府工務局業建置「工程資訊查詢系統」,已強化管線圖資完整性及正確性;該府經濟發展局則已於104年7月30日成立高雄市管線安全辦公室,以即時監控轄內工業管線安全。

監察院為國家人權院,將持續監督相關機關落實改善缺失,確實就石化管線的設置、運作與維護加強管理,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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